11月9日,衢州市柯城区人民政府关于浙江柯城抽水蓄能电站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范围的公告发布。
一、征收范围
征收范围为: 七里乡七里三村柯城区花木线公路上七里路段西侧及均良路口北侧国有土地上房屋(具体以资规部门出具的征收红线图为准)。
二、禁止实施的行为及法律后果
自征收范围公布之日起,征收范围内的单位和个人不得实施下列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
(一)新建、改建、扩建房屋、改变房屋用途;
(二)房屋析产分割、典当、赠与、买卖、租赁或抵押、房屋装修、户口迁入、分户;
(三)新办工商登记、税务登记;
(四)企业转制、出售、租赁、承包、兼并;
(五)其他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
三、入户调查登记时间
工作人员将于本公告发布后,开始对征收范围内房屋的基本情况进行入户调查登记,具体时间见入户调查通告,届时请各被征收人积极予以配合,并提供被征收房屋的相关证照。
特此公告。
衢州市柯城区人民政府2023年11月9日
衢州市柯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浙江柯城抽水蓄能电站项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入户调查登记的通告
一、调查登记时间
2023年11月10日-2023年11月13日。
二、需提供的材料
工作人员按上述时间上门调查登记,届时请您提供下列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一)私有房屋的,个人应提供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或不动产登记证)、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等;单位应提供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或不动产登记证)、营业执照(或社会信用统一代码证)等相关证明材料;
(二)公有房屋的,还应提供公房租赁合同或租赁证、承租人户口簿、身份证等;
(三)有以下情况的,另需提供:1.房屋产权人不在被征收房屋内居住的,应当提供可联系到本人的现住地址、联系方式;2.离婚的,应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或者离婚判决书;3.未经登记、未明确用途和未经批准改变登记用途的房屋,应于调查登记期限内,按照《衢州市区国有土地上征收房屋用途认定办法》(衢政办发〔2013〕40号)的规定,填写书面申请书并提供认定所需的相关材料;4.委托他人办理征收具体事项的,应当提供书面授权委托书和双方身份证明材料;5.其他相关资料。
三、其他事项
如确因特殊情况不能在家等候调查的村民或单位,请于2023年11月13日前拨打以下联系电话预约或带齐相关材料到现场办公点办理登记手续。
现场办公点:七里乡人民政府。
联系电话:0570-2985102;监督电话:0570-2985103。
以上事项,望相互转告。
衢州市柯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