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10月16日,江山市出台了《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共十条内容,篇幅不长,但“干货”不少。
政府大大放大招啦:
首付过高?公积金贷款买房低比例为20%!
额度不高?贷款提高到80万元!
人穷买不起房?当地财政给补贴!
子女上学麻烦?购房就近入学!......
秋意正浓,正是购房好时节,辣么多的优惠政策出台,还捂着钱包做甚,剁手也要开启“买买买”模式。
10月16日,江山市出台了《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共十条内容,篇幅不长,但“干货”不少。
“干货”来啦
1. 首付高?
低付款比例为20%
对首套房认定实行“认贷不认房”政策,缴存职工家庭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面积144平方米以下)或结清购房贷款再次购买普通自住房的,低首付款比例为20%;住房面积144(含)平方米以上的,低首付款比例为30%。
2. 贷款额度?
公积金贷款高达80万
公积金贷款高贷款额度为单方50万元,夫妻双方80万元。
3. 房价太贵?
实行个人购房财政补贴
2015年7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期间,对在江购买商品房(含新建商品住宅、非住宅,二手住宅、非住宅)的,按房屋计税成交价格的0.8%给予补助,单套补贴高不超过1.5万元,补助资金在领取房屋所有权证书并完税后申请兑现。
4. 子女上学麻烦?
购房就近入学
江山市将试行购房就近入学政策,在市区购买新建商品住宅的,自商品房购买之日起3周年后其适龄子女就读小学一年级、初中一年级,教育部门可凭房屋所有权证审核入学资格,无需提供户籍证明。但除合法生育的多子女家庭外,同一套住宅名下6年之内只安排1名适龄对象就近入学。
5. 更多优惠
鼓励农村人口、外来工购房
积极鼓励有条件的农民进入城镇生活,参照我市异地搬迁政策,对异地搬迁、农村土地综合整治的农户,在市区购买商品住宅的,按每人5万元标准予以补助。
非我市户籍人口在江购买商品房的,享受政府出台的所有优惠政策。
还在纠结买房的小伙伴们千万别错过了,抓紧机会,入手温馨小屋吧!
2015-2016中国百城建筑新地标研究全面启动
国土资源部:全面推行不动产登记箭在弦上
免责声明:凡注明“来源:房天下”的所有文字图片等资料,版权均属房天下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文中所涉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为建筑面积;文中出现的图片仅供参考,以售楼处实际情况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