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今天,衢州市国土资源局发布《关于在衢州市区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有关事项的公告》。根据公告,8月1日起,衢州市区范围内的土地、房屋实行统一登记。
今天,衢州市国土资源局发布《关于在衢州市区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有关事项的公告》。根据公告,8月1日起,衢州市区范围内的土地、房屋实行统一登记。
自2016年8月1日起,衢州市区统一颁发不动产权证书(证明)。
2、不动产登记办理范围
衢州市区实行不动产统一登记,设立三个窗口,按照原登记管辖范围分别受理市区、柯城区、衢江区的不动产登记业务。
1.市国土资源局不动产登记窗口受理衢州市主城区、西区、集聚区管理范围内国有土地上的不动产登记业务,受理地址:衢州市西区花园东大道169号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咨询电话:3890155,3890032,3890195,3053689
2.柯城区管理范围的不动产登记业务由市国土资源局柯城分局受理,地址:衢州市西区花园东大道169号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咨询电话:3037270。
3.衢江区管理范围的不动产登记业务由市国土资源局衢江分局受理,地址:衢江区府前路6号区行政服务中心一楼,咨询电话:3679012。
6月30日,衢州市不动产权证书首发仪式在龙游举行,家住龙游县城的林璐婧成为我市首位领取该证的市民。(汪剑弘、吴森邦、季晨摄)
3、不动产登记业务类型
权利类型:集体土地所有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地役权、抵押权。
登记类型:首次登记、转移登记、抵押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更正登记、异议登记、预告登记、查封登记等。
4、其他有关事项
1、2016年7月26日12:00前,各登记窗口正常办理土地和房屋登记业务。因不动产登记信息系统切换和运行调试,7月26日12:00至29日17:00,市区各类房屋登记和土地登记业务只收件不办理,待8月1日后开始办理。请在此期间需要办理不动产登记业务的单位和个人提前做好准备,由此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8月1日起,市区正式开展不动产统一登记业务,颁发《不动产权证书》和《不动产登记证明》,原各类不动产权属证书停止发放。
2、按照“不变不换”的原则,在8月1日前依法颁发的《土地使用证》、《房屋所有权证》、《他项权证明》等各类不动产权属证书继续有效,在依法办理不动产变更、转移等登记时予以换发《不动产权证书》和《不动产登记证明》。
3、不动产统一登记实施后,不增加办证单位和群众的费用负担,不动产登记按以下标准收费:地上有房屋的按原办理房产证标准收费,不再收取土地登记费用;无房屋的按土地登记标准收费。
4、在2016年8月1日起,由市国土资源局和市国土资源局柯城分局、衢江分局分别承担登记范围内的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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