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完善分级保护体系,根据《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和《浙江省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我局拟将水亭街区和北门街区内部分建筑报请市政府公布为首批历史建筑,现予以公示。
历史建筑,是指经城市、县人民政府确定公布的具有一定保护价值,能够反映历史风貌和地方特色,未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也未登记为不可移动文物的建筑物、构筑物。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完善分级保护体系,根据《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和《浙江省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我局拟将水亭街区和北门街区内部分建筑报请市政府公布为首批历史建筑,现予以公示。
如对本项公示事项有意见建议的单位或个人,请与衢州市规划局联系,联系电话(8011253、8010602)。公示时间自2016年12月9日至2016年12月15日共七天。
衢州市规划局
2016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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