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重磅!衢州市区农民建房禁建区划定,看看你家在不在这个范围?
农民建房一直是个热点话题。哪里可以建,哪里不能建?平时,就有不少小伙伴留言提问。
最近,市规划局公布了《衢州市区农民建房禁建区划定方案》,一起来看看——2016年11月,衢州市政府曾下发《关于重构衢州市区城市规划控制区外农民建房管控体系促进农民转移集聚的若干意见》),对农民建房实行分区管控,科学划分禁建区、限建区和允许建设区。
哪些地方是禁建区呢?近日公布的《衢州市区农民建房禁建区划定方案》中有了明确。《方案》将衢州市区(柯城区、衢江区行政辖区)按块状禁建区和线状禁建区划定农民建房禁建区。具体划分方案和控制标准如下,一起来看看——
块状禁建区及控制标准
具体包括城市总体规划用地范围以及城乡饮用水源保护区、省级以上风景名胜区核心区、省级以上自然保护区核心区、国家森林公园核心区、3A级以上景区核心区(不含3A级)、地质灾害隐患点。
01城市总体规划用地范围255平方公里
02乌溪江城市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
总面积7.27平方公里。其中水域范围为黄坛口水库山公圩至水库大坝(约4.6公里,1.95平方公里)。陆域范围为大坝至山公圩段的集水面积(5.32平方公里)。
烂柯山-乌溪江省级风景名胜区核心区图
(含城市一级饮用水源保护区)
03烂柯山-乌溪江省级风景名胜区核心区
总面积49.5平方公里,其中烂柯山区块2.7平方公里;紫微山区块30平方公里(含紫微山国家森林公园核心区);九龙湖区块11.2平方公里;关公山区块4平方公里;九坛沟区块1.6平方公里。
04农村饮用水源保护区
农村饮用水源保护区共7个,陆域保护面积共1.2394平方公里。
日供水规模1000吨以上的水厂3个,一级陆域保护面积共0.4726平方公里,分别为——
大洲镇水厂饮用水水源一级陆域保护区0.1109平方公里
上方镇水厂饮用水水源一级陆域保护区0.1847平方公里
上方镇水厂饮用水水源备用水源一级陆域保护区0.1770平方公里
日供水规模200吨至1000吨的水厂4个,保护范围共0.7668平方公里,分别为——
湖南镇水厂陆域保护范围0.154平方公里
周家乡水厂陆域保护范围0.5853平方公里
云溪乡水厂陆域保护范围0.0162平方公里
横路办事处水厂陆域保护范围0.0113平方公里
05基本农田保护区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确定的基本农田保护区。
06衢江千里岗省级自然保护区核心区
衢江千里岗省级自然保护区核心区面积4.5446平方公里。
衢江区千里岗省级自然保护区核心区范围图
07、3A级以上景区核心区(不含3A)
柯城区桃园七里4A级景区核心区,衢江区盛世莲花农业观光园4A级景区核心区。天脊龙门、药王山等4A级景区核心区与烂柯山-乌溪江省级风景名胜区核心区重叠。
08、地质灾害隐患点
包括柯城区50处地质灾害隐患点,衢江区78处个地质灾害隐患点,共计128处。
线状禁建区
农民建房在坚持块状集聚建房的基础上,涉及沿水系、铁路、高速公路、国省道、县乡道两侧区域,在规划建设过程中要遵循以下管控要求。
(备注:线状禁建区涉及城乡居民点局部区域,难以满足上述控制要求的,后退距离可适当缩小,具体在村庄规划中落实。)
铁路两侧控制区
高速公路两侧控制区
国省道、县乡道两侧控制区
水系两侧控制区
市规划局要求下属各分局在城乡规划编制和农民建房审批管理中,严格落实市政府关于禁建区内农民建房管控的相关要求,加强村庄建设边界管控。发挥规划引领作用,改变沿路沿线建房陋习,推动村庄块状集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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