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19年1月28日,龙游县城东片区一宗商务金融用地被卢朝英以总价4320万元,楼面价916.3元/㎡,溢价率2.4%竞得!
2019年1月28日,龙游县城东片区一宗商务金融用地被卢朝英以总价4320万元,楼面价916.3元/㎡,溢价率2.4%竞得!
据悉,该地块位于龙游城东生态廊道南段,荣昌东路以南,伯珍路以东,友钦路以西,集贤路以北,土地面积10715㎡,容积率:4.2-4.4,建筑密度≤30%,绿地率≥30%,出让年限40年!
A楼建筑高度95-100米,B楼建筑高度70-80米。
A楼必须整体自持;B楼裙房、商务办公楼层可分割销售(分割单元不得小于400㎡)。该地块不得引入酒店、旅馆、商场、市场等业态。A楼不允许分层登记,只允许办理一本不动产权证;B楼可按分割单元登记。
本出让地块设立项目专项资金补助,奖励贴补总计1500万元。项目整体结顶后一个月内给予奖励补贴800万元,待项目整体建成通过竣工备案一个月内兑现剩余700万元。自持部分(A楼整体)免交本项目的城市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其他地方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半收取。B楼按规定收取各项规费。
地块实拍图
红线图
该地块要求竞得人必须在龙游县境内注册成立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司,开发建设项目涉及的县外建筑承包商须在龙游县缴纳所有税费。申请人竞得土地后,拟成立新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的,在申请报名时应当按要求如实填报新公司的出资构成、成立时间等内容,且竞得人在新注册公司中的投资比例必须在51%(含)以上。
土地在拍卖成交之日起1个月内按现状交付土地,土地受让方自《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月内动工建设,合同签订之日起36个月内竣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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