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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兄弟为800万房产反目!“借名买房”到底有何风险?

衢州房小编  2019-01-30 09:52

[摘要] 近期接到一例“借名买房”的过户案例,咨询人张先生当时非常焦急的找到快过户,咨询弟弟“霸占”自己房产,如何才能办理过户。过户君觉得非常有必要与大家普及一下知识,看清“借名买房”到底有何风险!

近期接到一例“借名买房”的过户案例,咨询人张先生当时非常焦急的找到快过户,咨询弟弟“霸占”自己房产,如何才能办理过户。过户君觉得非常有必要与大家普及一下知识,看清“借名买房”到底有何风险!

原来,2011年张先生购买该房(90平米住宅)时,恰逢限购令出台,由于首付资金不足,便与有京藉户口弟弟商量,借用弟弟的首套房名额自己出资购买了该房产。张先生因工作不在京,该房产一直是弟弟一家居住并代为打理。

去年7月,张先生由于生意失败急需用钱,于是想要将该房产卖掉,该房现价已经超过800万,但在办理过户的时候却遭到弟弟一家的阻挠:他们声称拥有该房屋的产权,张先生无权处置。

“借别人的名字购房,出资人就没有处置的权利?

”张先生向“过户君”抛出了这个问题

张先生的行为是典型的“借名买房”

那么,啥是“借名买房”?

 “借名买房”是由A出资,B与C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房屋产权登记为B,然后A再与B约定房屋产权归A所有的购房形式。在这一过程中,A是实际购房人(出资人),B是名义购房人,C是卖房人。

张先生为了规避限购政策,让拥有京籍户口的弟弟代为购房。虽然张先生出资,但房屋产权归属在其弟弟名下。张先生为实际购房人即出资人,张先生的弟弟为名义购房人。

“借名买房”亲兄弟也难算账

“借名买房”不出事则已,一出事就是大事。只要以下任意一种情况出现,张先生的出资购买的房子就有可能“打水漂”。

①名义购房人可能会故意违反约定,霸占房屋。比如张先生与其弟弟交恶后,弟弟一家不承认张先生为实际出资人。

②出资人与名义购房人发生争执后,若法院查明这属于以“借名买房”的方式来规避国家政策,一般不会判决继续履行房屋买卖合同。

③如果名义购房人陷入债务纠纷,债权人申请保全,房屋可能作为登记人的财产被法院拍卖。

④如果名义购房人将房屋转让给“善意第三人”,出资人的房子也就打了水漂。

善意第三人,即该第三人不知道法律关系双方的真实情况,通常是指非法交易中,不知情的,已经办理了登记的权利人。无权处分他人动产或不动产的占有人,不法将动产或不动产转让给第三人以后,如果受让人在取得该动产或不动产时出于善意,就可以依法取得对该动产或不动产的所有权,受让人在取得动产或不动产的所有权以后,原所有人不得要求受让人返还财产,而只能请求转让人(占有人)赔偿损失。

规定怎么说?

 目前,我国实行不动产登记生效原则,不动产所有权以不动产权证为准。

借名人虽为实际出资人,但当不动产权证显示的权利人为出名人时,从表象外观上不动产所有权归出名人所有。

此时,一旦发生出名人拒绝协助办理不动产变更手续的情形,借名人无法行使对房屋的所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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