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7月10曰起,在衢州市区范围内正式启用不动产登记电子证明(预告登记、抵押登记),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将不再出具原纸质不动产登记证明。
小伙伴们,你造吗?
衢州市区不动产登记
可是要越来越方便了!
再见,纸质不动产登记证明
7月10曰起,在衢州市区范围内正式启用不动产登记电子证明(预告登记、抵押登记),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将不再出具原纸质不动产登记证明。
加盖电子印章的不动产登记电子证明,与纸质不动产登记证明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电子不动产登记证明记载的事项,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若出现不一致,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
个人和单位可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自助查询、下载电子证明。
二手房买卖转移登记,网上办
最近,浙江政务服务网“一窗平台”网上办理系统,将推出不动产登记全过程“一件事” “网上办、掌上办、不见面”的便民服务措施。快来了解下。
1、启用时间
自7月15日起
2、办理事项
衢州市区范围内二手房买卖转移登记
3、办理范围
涉及未成年人及无民事行为能力、无中国居民身份证、法人、司法处置、涉及公证委托签订合同、土地使用权划拨转出让等特殊情况的,请到市区行政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窗口现场办理。
4、办理方式
电脑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衢州站点,手机下载“浙里办” APP。
登陆“浙江政务服务网”(网址://qz.zjzwfw.gov.cn/)
通过注册、高级实名认证登录后,点击“不动产登记服务” 一个图标,即可办理二手房买卖合同签订、提交转移登记申请和缴纳税费。
该系统采用政务网刷脸认证和电子签名,无需再到中心窗口面签,实现二手房转移登记“零跑腿”。
5、申请主体
经过住建部门备案的中介机构,可以登录办理。买卖双方自行成交的,双方申请人均可实名注册登录办理。
6、注意
浙江政务服务网“一窗平台”网上办理系统启用后, 住建部门的“浙江省房地产交易及监管分析平台”系统停止 二手房买卖合同的签订。
7、咨询电话
申请人可在浙江政务服务网申报页面、“浙里办” APP、 衢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微信公众号上阅读和下载系统操作手册。操作中如有疑问,可拨打电话咨询。
0570-3862062 / 3890880 / 3866063
0570-3037839 / 3033908 / 2611699
0570-3838796 / 3838656 / 1002291251
0570-8767051 / 8767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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