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公示时间:2019年10月15日——2019年11月13日,共30天
项目名称:龙游县城东片区人防控制性详细规划
公示时间:2019年10月15日——2019年11月13日,共30天
公告方式:
龙游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一楼公示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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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15257033199 王先生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13515707268 商先生(人防办)
通讯地址 龙游县幸福路148号310室
龙游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龙游县人防办
2019年10月15日
《龙游县城东片区人防控制性详细规划》简介
一、规划目的
为落实人民防空法和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规定,深化《龙游县地下空间开发利用专项规划(2006-2020 年)》,完善《龙游县城东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及城市设计(调整)》,加强龙游县城东片区人民防空(以下简称“人防”)建设,建立统一高效、灵敏可靠的指挥与人防警报体系、布局合理的防护工程体系、保障得力的人口疏散体系和行之有效的重点目标防护体系,提高人民防空的整体抗毁能力、快速反应能力、应急救援能力和自我发展能力,特制定本规划。
二、规划范围与重点
龙游县城东新区基地位于龙游中心城区东部,北临衢江,西临灵山江,南靠东华山,东依环城路,总用地规模690.67公顷。规划重点对龙游县城东新区的人防工程、人防疏散设施、人防警报设施和重要经济目标防护等提出具体控制要求,确定人防工程总量,划分防护小区,明确各类人防工程布局控制要求,提出规定性和指导性指标,并分区、分地块落实,做到定性、定量、定位。
三、规划适用
本规划是对《龙游县城东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及城市设计(调整)》的补充和深化,经批准后的《龙游县城东片区人防控制性详细规划》是规划范围内各项人防建设的法定性文件。
四、主要规划指标
根据地块的实际情况及工程的服务半径,本区块规划人防工程建筑面积约28.3万平方米,其中医疗救护工程0.5万平方米,防空专业队工程约3.9万平方米,人员掩蔽工程约20.8万平方米,配套工程3.1万平方米。
注:规划人防工程建筑面积已包含公共防护中心(承担的城区易地建设任务)人防建筑面积6.6万平方米。
五、规划结构
形成“一核多区、二横二纵、防空防灾立体化”的空间形态。
“一核”:城东片区核心——公共防护中心。形成以地铁为骨架,站点综合开发为节点,联系金华、龙游城区的城市防空防灾轴线。本防灾中心配置有专业队工程、一(二)等人员掩蔽工程、配套工程及兼顾工程、警报设施、疏散设施等。
“二横二纵”:近期结合荣昌大道商业商务轴跟中央廊道轴线形成一横一纵防护防灾轴;远期增加龙翔东路金龙地铁线和二期特色街区轴线一横一纵防护防灾轴。
“多区”:城东新区七个防护小区即居住社区(两江口居住社区、东华街道居住社区、友钦居住社区、滨江居住社区、端礼居住社区、安贞居住社区、永安居住社区)。
“防空防灾立体化”:地下防护空间与地面防护空间集中联建。周围人防工程及地下空间呈现网状的布局联通至十字防护轴上,实现立体化防护空间形态。
六、医疗救护工程布局规划
战时用于对伤员进行紧急救治、早期治疗和部分专科治疗的人防工程。按照其规模和任务的不同,医疗救护工程分为中心医院、急救医院、救护站三种。规划区设有一个急救医院,建筑面积 5000平方米,指标如下:
注:本表的人防配建面积统一为甲类6级的建筑面积(括号内为甲类5级的建筑面积),医疗救护工程、防空专业队工程和5级人员掩蔽工程按《浙江省防空地下室管理办法》执行。
七、防空专业队工程布局规划
防空专业队工程为保障防空专业队掩蔽和执行某些勤务的人防工程。一般包括专业队队员掩蔽部和装备(车辆)掩蔽部两个部分。按执行防空勤务任务的不同,分为抢险抢修、医疗救护、消防、防化防疫、通信、运输、治安等工程。规划区拟建 7 个专业队工程,建筑面积38817.5(27172.5)平方米,距离重要经济目标 300~1500m,指标如下:
注:本表的人防配建面积统一为甲类6级的建筑面积(括号内为甲类5级的建筑面积),医疗救护工程、防空专业队工程和5级人员掩蔽工程按《浙江省防空地下室管理办法》执行。
八、人员掩蔽工程布局规划
主要用于保障人员掩蔽的人防工程。人员掩蔽工程分为两种:一等和二等人员掩蔽所。一等人员掩蔽所系指供战时坚持工作的政府机关、城市生活重要保障部门、重要厂矿企业和其它战时有人员进出要求的人员掩蔽工程;二等人员掩蔽所系指战时留城的普通居民掩蔽所。规划二等人员掩蔽部建筑面积187015.7平方米,一等人员掩蔽部建筑面积21406平方米,合计建筑面积208421.7平方米。
九、配套工程布局规划
系指除指挥工程、医疗救护工程、防空专业队工程和人员掩蔽工程以外的战时保障性人防工程,主要包括区域电站、区域供水站、人防物资库、食品站、人防交通干(支)道、警报站等。本区块规划总建筑面积为 31000 ㎡,主要包括综合物资库、区域供水站、区域食品站等。
十、人防警报规划
人防警报设施:是指用于战时防空、平时防灾发放警报信号的设备设施系统,包括警报信号的传递、鸣放、控制设备及相关的通信、供电线路和构筑物等附属设施。规划按 600-800 米服务半径设置,其中城市高层建筑集中地区覆盖半径为 600 米,设置10个电声警报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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