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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经批准同意不得复工!衢州“建筑工地复工19条”来了,划重点→

衢州房小编  2020-02-06 17:23

[摘要] 2月5日,市住建局制定了《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切实加强建筑工地复工管理的通知》。“19条重点”已帮你划好,请查收。

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形势仍然十分严峻,衢州又将迎来返工复工高峰,疫情防控怎么做?市住建局按照省市疫情防控要求,制定了建筑工地复工管控措施,你关注的都在这里——

2月5日,市住建局制定了《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切实加强建筑工地复工管理的通知》。“19条重点”已帮你划好,请查收。

未经批准同意不得复工!衢州“建筑工地复工19条”来了,划重点→

复工安全最重要  “五个不得” 是保障

12020年2月9日24时前不得复工。复工前,除值班留守人员、检查人员外不得允许其他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和办公区域。

2施工现场、办公区域、施工设施设备未经消毒杀菌不得复工。

3未经安全生产检查、未经属地建设部门批准同意不得复工。

4疫情未解除前不得组织聚集性活动,疫情防范和安全教育培训宜采用微信、广播等方式进行。

5发现发烧等疑似病例立即隔离,不得进入施工区域、办公区域。

疫情排查不松懈  “五个一律”要遵守

未经批准同意不得复工!衢州“建筑工地复工19条”来了,划重点→

1采取实名制管理,对工地驻守和进入工地的人员、车辆一律排查登记。

2对进入工地人员一律测量体温,发烧、咳嗽等症状者禁止进入工地。

3发现疑似病例,工地一律停工,并采取隔离措施。

4对具有重点疫区(湖北,温州,台州温岭、黄岩等)旅居史以及与上述地区人员有过密切接触者,一律按要求做好隔离和医学观察工作。

5对出差重点疫区的人员,一律实行报批和严格管控,尽量减少人员流动。

卫生健康严管理  两严两禁两减少

未经批准同意不得复工!衢州“建筑工地复工19条”来了,划重点→

1严格工地饮食卫生、个人卫生和居住卫生管理,保障饮用、洗漱等热水供应;严格做好宿舍、食堂等重点部位的清洁通风和消毒杀菌工作。

2严禁工地区域饲养、宰杀、食用野生动物,通过正规渠道购买食品物资,全力把好食品安全关;严禁垃圾偷倒乱倒现象,做好垃圾储运、污水处理、沟渠及下水道疏通等工作。

3尽量减少工地区域人员进出,尽量减少工地人员与外界接触。此外,要落实工地防疫物资配备,做好消毒物品、洗涤用品、医疗口罩、红外体温测量仪等物资保障,避免无防护措施施工作业情况发生。

全面评估再开工  “五张表格”要知道

未经批准同意不得复工!衢州“建筑工地复工19条”来了,划重点→

1在建项目复工前,按照“一工地一方案”的要求,制订疫情防控和复工方案,由各区块建设部门对疫情防控和复工方案进行全面评估,评估通过后方可复工。

2严格执行衢州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工作指挥部第13号令相关要求,“所有市域外来衢返衢人员一律居家医学观察14天”。

3施工、监理单位主要管理人员必须在项目复工前全面到位,按照管理人员优先返岗,其他人员逐步到位原则,编制用工计划表报属地建设部门。

4详细了解人员籍贯、近期旅居史、人员接触史和身体状况,建立“一人一档”表,每日上报属地建设部门当日返回人员情况表。

5各责任主体必须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检查和防疫措施。安全生产条件、保障项目正常施工条件和防疫防控措施必须经过施工单位自查、监理单位复核、建设单位审核后,向属地建设部门提交开复工申请表,建设部门确认符合复工条件后方可复工。

6各区块建设部门按照“谁监管、谁负责”原则,做好文件精神传达和数据统计工作,确保数据及时准确,于每日16:00前提交日报表情况和相关重要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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