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20年4月24日,江山市牛头岭7#地块将拍卖成交,地块出让面积69991㎡,起始价51500万元,起始楼面价约6689元/㎡。
江山市牛头岭7#地块
2020年4月24日,江山市牛头岭7#地块将拍卖成交,地块出让面积69991㎡,起始价51500万元,起始楼面价约6689元/㎡。
出让地块应在土地成交之日起10个月内开工建设,建设工期30个月。
建筑高度≤20米,建筑层数:地上3-6层,地下≤2层。
(区位图)
配套设施要求
1、快递服务站:在物业用房一楼需配置快递服务站,建筑面积25-30平方米,并设有独立的出入口,在建设工程设计方案中明确其位置和面积,在验收时一并予以验收。
2、地下洗车场:在地下停车场设置为小区服务的小汽车洗车场(需配置排水、排污、净化池等相关设施,不得影响通道通行和地下停车场整洁), 建筑面积不少于120平方米,建成后权归全体业主所有,纳入物业统一管理。
3、居家养老照料中心用房(可与住宅楼结合设计):配建不小于300平方米的居家养老照料中心(底层面积不少于150平方米), 内设电梯,并设有单独出入口,在建筑工程设计方案中明确其面积,由受让人统一建设,建成后无偿交付给政府。
4、小区健身设施:根据《浙江省居民住宅区公共文化设施配套建设标准》要求,体育健身用房建筑面积应根据住宅总套数,按不少于0. 3平方米/套配建,或按用地面积不少于0. 9平方米/套配建室外体育健身设施。
(1)公共文化设施用房建筑面积应根据住宅总套数,按不少于0. 12平方米/套配建且应不小于50平方米;
(2)居民住宅区内应配建用地面积不少于100平方米的室外场地作为配套公共设施的文化活动场地(不得与配建室外体育健身场地面积相抵扣);
(现场实拍图)
江山市清湖2012005#地块
2020年4月24日,江山市清湖2012005#地块将拍卖出让,用地面积42471㎡,起始价42700万元,起始楼面价5027元/㎡。
本次出让地块应在土地成交之日起10个月内开工建设,建设工期30个月。
建筑控制高度36-60米,建筑层数:地上12-20层,地下≤2层。
(区位图)
配套设施要求
1、快递服务站:在物业用房一楼需配置快递服务站,建筑面积25-30平方米,并设有独立的出入口,在建设工程设计方案中明确其位置和面积,在验收时一并予以验收。
2、地下洗车场:在地下停车场设置为小区服务的小汽车洗车场(需配置排水、排污、净化池等相关设施,不得影响通道通行和地下停车场整洁), 建筑面积不少于120平方米,建成后权归全体业主所有,纳入物业统一管理。
3、居家养老照料中心用房(可与住宅楼结合设计): 配建不小于500平方米的居家养老照料中心(底层面积不少于300平方米), 内设电梯,并设有单独出入口,在建筑工程设计方案中明确其面积,由受让人统一建设,建成后无偿交付给政府。
4、小区健身设施:根据《浙江省居民住宅区公共文化设施配套建设标准》要求,体育健身用房建筑面积应根据住宅总套数,按不少于0. 3平方米/套配建,或按用地面积不少于0. 9平方米/套配建室外体育健身设施。
(1)公共文化设施用房建筑面积应根据住宅总套数,按不少于0. 12平方米/套配建且应不小于50平方米;
(2)居民住宅区内应配建用地面积不少于100平方米的室外场地作为配套公共设施的文化活动场地(不得与配建室外体育健身场地面积相抵扣);
(现场实拍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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