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常山县城南片区妇保院南侧地块国有土地根据《常山县主城区CN-02-02-12、13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和县政府相关会议精神,并按照建设部建规(2002)270号文件要求,该地块土地必须按以下规划设计条件进行使用权出让和建设:
常山县城南片区妇保院南侧地块国有土地根据《常山县主城区CN-02-02-12、13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和县政府相关会议精神,并按照建设部建规(2002)270号文件要求,该地块土地必须按以下规划设计条件进行使用权出让和建设:
▲区位图
出让地块位于常山县天马街道城南片区,东至石城路,南至金石路,西至定阳南路,北至石城路。周边有妇保院、育才中学、城南中学、浙西世贸城以及在建的鸿鼎·南悦名城鸿鼎·南悦名城8100元/平方米4.34分定阳南路与金石东路交汇处·浙西世贸城东侧0570-5667588项目。
1、建筑规模:57430㎡≤计容建筑总面积≤86145㎡。本地块配套商业服务用房沿定阳南路设置,计容商业建筑总面积≤2000㎡。配套设施设置按照《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GB 50180-2018)配建。建筑面积按照2018年浙江省《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和竣工综合测量技术规程》(DB33/T 1152-2018)计算统计。
2、建筑限高:住宅建筑高度≤35m。建筑高度按照2018年浙江省《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和竣工综合测量技术规程》(DB33/T 1152-2018)计算统计。
3、建筑层高:满足建筑使用功能并符合相应规范要求。
4、建筑形式、风格及色彩:应与周边地块及环境相协调,商业建筑外墙主墙面须采用干挂石材。外墙装饰材料施工前须进行样本试做,并通知资规人员进行现场具体审定,审定确认后方可实施。
5、夜景设计:本地块必须提供整个地块建筑的夜景效果,且必须同步建设同步验收。
6、体育设施:根据《浙发改社会[2016]648号文件》,本地块须配置室外用地面积人均不少于0.3平方米或室内建筑面积人均不少于0.1平方米体育设施。
附:常山县城南片区妇保院南侧地块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规划红线图。(采用大地2000坐标系)。
有意者可联系
资规局洪振峰(13511428526)
房产中心王淑君(13587116223)
免责声明:凡注明“来源:房天下”的所有文字图片等资料,版权均属房天下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文中所涉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为建筑面积;文中出现的图片仅供参考,以售楼处实际情况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