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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逸的衢州 2020绿城封面美学新著

衢州房小编  2020-09-04 18:21

[摘要] 如果要在中国选一座“隐逸”之城,那一定是衢州。

隐逸的衢州 2020绿城封面美学新著

隐逸,中国最古老的哲学意象之一。古人的“隐逸”,多为隐而不仕,得山水之逸。今人的“隐逸”,则为隐城市喧嚣,山水之间寻求一场潇洒的脱逸。

“隐”即不必寻求世俗认同,“逸”即独善其身自得其乐。忠于内心,心足便是逍遥人。从庄子的《逍遥游》,到陶渊明的《归去来兮辞》,再到刘禹锡的《陋室铭》,“隐逸”无所不在。

如果要在中国选一座“隐逸”之城,那一定是衢州。

隐逸的衢州 2020绿城封面美学新著

隐逸的衢州 2020绿城封面美学新著

“隐”是天地诗意的留白,是君子内省的谦益,也是文明另辟蹊径的游记。

“隐”在衢州,便是隐现于衢州十景的四季光影里。在「瀫水环漪」看水华千里,坐「峥嵘涌翠」享夏日余闲,来「中洲渔笛」赏渔舟泊柳,去「西城夕照」眺浮金跃影……

又或者是水亭门、天王塔、烂柯山、文昌阁……从江郎山色美到古堰泽千秋,从东南朔钥之地到天下龙山,衢州的地理人文,处处隐现着历史与自然的性情意趣。

隐逸的衢州 2020绿城封面美学新著

南坞古村里,林茂水清、群山拱围,藏着隋朝开国皇帝杨坚后人的800年山野隐志。在衢州,“隐”是一种生活方式的选择,也是一种美好初心的坚守。仰止千年,岁月所拾皆传奇。

恰如绿城,新月、桂花所象征的浅隐繁华与无界繁花,愿生活常有暗香浮动的美好寄愿,与衢州不谋而合。以“隐”的生活哲学,在鹿鸣呦呦里坐观云起,映照出向往的生活。

隐逸的衢州 2020绿城封面美学新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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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逸”是且放白鹿青崖间的潇洒,是一蓑烟雨任平生的大气,也是种桃种李种春风的超脱。

徜徉在老城,厚重的历史感扑面而来。行走在新城,现代感和未来感触手可及。于是,衢城便有了最能拨动人心的特质——既留得住乡愁,又能拥抱世界。当下的衢州,正擘举“南孔圣地 衢州有礼”的大旗,以前所未有的志气雄心,释放出蓬勃的生长力量。

隐逸的衢州 2020绿城封面美学新著

交通先导、城市赋能、产业创新,智慧新城与高铁新城开发建设,澎湃而来的城市发展,让衢州进阶为“国际花园城市”。从山水秀美、桃源野趣的“隐为”,到弄潮时代、迭变更新的“超逸”,衢州的脚步从未停歇。

隐逸的衢州 2020绿城封面美学新著

26年时光磨砺,从桂花城到江南里,从西溪云庐到凤起潮鸣,绿城始终怀着人居理想的不变初心,为每一块承载着深厚底蕴的人文热土,打造历久弥新的经典之作。2020,绿城首会衢州,美好始相逢。读城市、读史、读人,然后塑造美好的房子。关于生活的绿城理想,也将在柯城落子生根。

隐逸的衢州 2020绿城封面美学新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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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州,从一千八百年的岁月长河里走来,向着未来的方向昂首阔步。东方的古老哲思与世界的时代灵感在这里激碰,隐于历史又超逸未来,以经典为脉络,云起美好的万千可能。

隐逸的衢州 2020绿城封面美学新著

凤栖云庐,由绿城、志城两大房企联袂打造的2020封面美学新著,将带着对产品的坚持与当代国际审美,在自然与城市之间,在理想与现实之间,洞悉隐逸的平衡,在云与梦之间,和鸣美好的优雅交响。

隐逸的衢州 2020绿城封面美学新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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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责提示:

1.  项目推广名:【绿城志城·凤栖云庐】;核准地名为【凤栖云庐】;开发公司:衢州锦西志城房地产有限公司。

2.  项目推广名:【绿城城投·礼贤未来社区】开发公司:衢州绿城城投未来社区置业有限公司。

3.  项目推广名:【绿城・义乌桃花源】;核准地名为【桃花源小区】,商品房预售证号:义售许字(2017)第12号,义售许字(2017)第13号,义售许字(2017)第16号,义售许字(2019)第003号,义售许字(2019)第017号;开发公司为:义乌绿城交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4.  项目推广名:【绿城・义乌蘭园】;核准地名为【兰园】;商品房预售证号:义售许字(2019)第048号,义售许字(2019)第065号,义售许字(2020)第018号;义售许字(2020)第031号;开发公司为:义乌绿城汇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5.  项目推广名:【交投绿城·桂语听澜】;核准地名为【桂语听澜】;永建售许字(2020)第15号,永建售许字(2020)第19号;开发公司:永康翡翠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6.  项目推广名:【绿城·晓风印月】;核准地名为【晓风印月苑】;开发公司:义乌绿城绣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7. 项目推广名:【绿城招商·春熙明月】;核准地名为【春熙明月院】;开发公司:金华绿城浙茂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8.  配套设置、市政配套设置不排除因政府规划、政策规定及出卖人未能控制的原因而发生变化,本资料旨在提供相关信息,不代表着出卖人对此作出要约或承诺。

9.  本资料为要约邀请,不作为要约或承诺;买卖双方的权利义务以双方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及其补充协议、附件等书面文件为准。

10.  相关宣传内容不排除因政府相关规划、规定及出卖人分期规划、未能控制等原因而发生变化;出卖人可能会不定期对宣传材料进行修改;本资料所发布时间为2020年9月,敬请留意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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