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11月17日,江山市牛头岭B-001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公示。
2020年11月17日,江山市牛头岭B-001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公示,地块位于S315省道与北关路交叉口西北侧,东临S315省道,西靠乌木山。
公告时间为2020年11月17日-2020年12月16日。
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R21)。规划用地面积69909㎡;建筑面积70608㎡;建筑密度30%;绿地率30%。
该地块容积率仅1.01,更是明确限高为4层、12米,可以得知该地块全部为叠排、排屋类产品。
▼区位图(点击查看大图)
▼红线图
▼建设指标
————【延伸阅读】 ————
2020年4月24日,从上午9点至晚上9点,持续12个多,381轮的报价,江山市牛头岭7#地块最终成交,由浙江步阳置业有限公司竞得,成交价78450万元,成交楼面价10189.6元/㎡。
出让地块应在土地成交之日起10个月内开工建设,建设工期30个月。
建筑高度≤20米,建筑层数:地上3-6层,地下≤2层。
(区位图)
配套设施要求
1、快递服务站:在物业用房一楼需配置快递服务站,建筑面积25-30㎡。
2、地下洗车场:在地下停车场设置为小区服务的小汽车洗车场,建筑面积不少于120㎡,建成后权归全体业主所有,纳入物业统一管理。
3、居家养老照料中心用房(可与住宅楼结合设计):配建不小于300㎡的居家养老照料中心(底层面积不少于150㎡), 内设电梯,由受让人统一建设,建成后无偿交付给政府。
4、小区健身设施:根据《浙江省居民住宅区公共文化设施配套建设标准》要求,体育健身用房建筑面积应根据住宅总套数,按不少于0. 3㎡/套配建,或按用地面积不少于0. 9㎡/套配建室外体育健身设施。
(1)公共文化设施用房建筑面积应根据住宅总套数,按不少于0. 12㎡/套配建且应不小于50㎡;
(2)居民住宅区内应配建用地面积不少于100㎡的室外场地作为配套公共设施的文化活动场地(不得与配建室外体育健身场地面积相抵扣);
(现场实拍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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