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龙游塔石镇一地块将出让,起始楼面价2045元/㎡
2021年4月9日,塔石镇01-02-06A地块将出让。土块位于塔石镇塔石村,新兴二路以南,新兴三路以北,塔源路以西。
出让土地面积为6288平方米, 容积率1.0-1.55,建筑密度≤40%,绿地率≥25%。 起始价为1993万元,起始楼面价2045元/㎡。
/规划用地图
/宗地区位图
/地块现状
1、建设要求:地块建设住宅及相关附属设施,其中商业建筑面积≤2000 ㎡。
2、建筑退界线:地块内建筑退让各侧用地红线不得小于规划用地红线图所示数值,及相关建筑设计规范要求。
3、交通出入口:与01-02-06B、01-02- -06C、01 -02-06D地块统筹考虑,并以审定的报批方案为准。
4、停车配建:参照浙江省工程建设标准《城市建筑工程停车场(库)设置规则和配建标准》(DB33/1021-2013) ,停车数量按每户不少于1个停车位配置。
5、地下空间开发:地块须设置地下空间,并不得突出用地红线布置,建筑面积≥2400平方米。
市政及公共基础设施配套
1、竖向及放坡:与周边道路的排水、排污标高相衔接。地块内道路地平面标高原则按不高于周边道路平均标高0.6米确定,特殊情况另行讨论确定。
2、文体设施:室内文体设施与01-02 -06B地块统筹规划,建筑面积不少于80m";室外体育设施面积人均不少于0.3平方米(住宅按3.2人/户)。
3.居家养老用房:本地块所需配置的居家养老用房面积统一在南侧小区中统筹规划,本地块不单独设置。
4、其他配套: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要求配建停车位应100%预留充电设施建设安装条件,其中10%应安装到位。地块用地红线内市政、交通、通讯、能源(包括配电设施、燃气管道等)等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由土地买受方自行配套,并不得突出围护设施范围,并与周边城市设施相衔接,小区内需配套的变压器按规范设置在室内,并在报批的方案总图上明确位置。地块内所有工程线缆一律入地敷设,并与建筑单体建设同步实施。按县政府相关规定进行验收。
免责声明:凡注明“来源:房天下”的所有文字图片等资料,版权均属房天下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文中所涉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为建筑面积;文中出现的图片仅供参考,以售楼处实际情况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