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招生对象
(一)
小学招生对象
年满6周岁(2015年9月1日至2016年8月31日出生),符合以下条件的适龄儿童均可报名。
①具有柯城区户籍且居住在柯城区,需在柯城区小学就读的适龄儿童;
②法定监护人双方均持有《浙江省居住证》且居住在柯城区,需在柯城区小学就读的流动人口随迁子女;
③法定监护人在柯城区持有自购产权住宅且实际居住,需在柯城区小学就读的衢江区户籍适龄儿童。
(二)
初中招生对象
①具有柯城区户籍且居住在柯城区,需在柯城区初中就读的小学毕业生;
②法定监护人双方均持有《浙江省居住证》且居住在柯城区,需在柯城区初中就读的流动人口随迁子女;
③法定监护人在柯城区持有自购产权住宅且实际居住, 需在柯城区初中就读的衢江区户籍小学毕业生;
④除上述之外,其他具有柯城区学籍的小学毕业生。
以上对象的户籍、浙江省居住证、自购产权住宅取得时间均需在2022年7月3日之前(2023年起恢复为入学当年的4月30日前)。
二
报名时间及方式和信息审核
(一)
报名时间
1.初中:2022年7月3日00:00—5日18:00
2.小学:2022年7月4日00:00—6日18:00
(二)
报名方式
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或法定监护人,在规定的时间内下载“浙里办”APP注册后报名或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www.zjzwfw.gov.cn)报名。需要入读柯城区学校的适龄儿童须通过柯城区报名平台进行报名。在其他县(市、区)平台报名之后未被录取的,柯城区将视学位情况统筹安排柯城区户籍的儿童少年,不再接受非柯城区户籍的儿童少年报名。具体操作见文末的《2022年柯城区中小学招生线上报名操作手册》。
初中报名过程中如有疑问,柯城区小学就读的毕业生,向所在小学咨询;柯城区小学以外就读的毕业生,咨询0570—3032655,3026874。
小学报名过程中如有疑问,可咨询住址所在片区学校,若无法自行完成网上报名入学,由该片区学校指导并协助进行网上报名。
(三)
信息审核
网上报名时间结束后,区教育局对报名信息进行审核,对不符合报名条件或漏报错报信息的,反馈给法定监护人予以纠正。
三
招生计划管理
各校要规范实施学生随机均衡编班,均衡配备师资。严禁以任何名义设立重点班、快慢班、特色班、实验班等,不得以“国际部”“国际课程班”“境外班”等名义招生编班。学校不得劝退或变相劝退已录取的学生,不得在学段的中途扩班或增加班额。严禁借转学名义变相掐尖招生,严格执行取消“择校生”“借读生”的规定,严禁挂靠学籍,切实做到“人籍一致”。自2023年起,所有初中毕业生均以初中的入学学籍信息作为学业水平考试报名的主要依据。
区教育局在招生前下达公办学校年度招生计划、核定民办学校年度招生计划。衢州市高铁新城外国语学校小学和初中各招生180人,以上人数含政策保障生和协议约定生。民办学校必须严格按核定的招生计划实施招生,不得随意突破招生计划或扩大班额。
四
录取办法
(一)
公办学校
(1)初中直升生录取
九年一贯制学校(学区)的小学部学生,除被民办学校和共享学区学校录取之外直升其初中部:白云学校小学毕业生直接升入本校初中部就读;市实验学校教育集团菱湖校区小学毕业生直接升入本校区初中部就读;市实验学校教育集团新湖校区、悦溪校区小学毕业生直接升入市实验学校教育集团锦溪校区就读(2023年及以后入学的小学一年级新生不可以直升)。
(2)中小学划片生录取
符合以下条件的儿童少年为城区划片生,划入城区初中或小学就读:儿童少年户籍、法定监护人户籍、自购产权住宅均在城区且三者一致(“学区房户生”);儿童少年户籍与法定监护人户籍、自购产权住宅均在城区,但三者未归置在同一处;儿童少年户籍与法定监护人户籍均在城区,城区无自购产权住宅但实际居住1年以上(2023年起,城区户籍无房,将由划片生调整为统筹生类别)。上述城区划片生的实际家庭住址,以法定监护人自购产权住宅为准(如有若干套的,以实际居住为准),无房户须提供房屋租赁证等有效证明材料。
具有柯城区乡镇户籍的儿童少年、法定监护人双方均持有当地乡镇《浙江省居住证》的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划入所在乡镇初中或小学就读。
(3)中小学政策保障生录取
对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港澳同胞、中国台湾同胞、华侨华人子女、外籍人员的子女、引进高层次人才子女、招商营商企业高管子女等,以及其他符合条件的优待对象按照国家、省、市、区有关教育优待政策落实。
(4)中小学统筹生录取
符合报名条件,且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统筹安排入学:① 柯城区农村户籍且法定监护人持有城区自购产权住宅;② 委托监护的“零门槛”对象;③ 法定监护人双方均持有《浙江省居住证》;④儿童少年户籍与法定监护人户籍均在城区,临时租住的无房户;⑤法定监护人持有房屋的用途为非住宅性质;⑥同一套房产3年内有1户以上家庭子女在片区内初中就读的(针对初中);⑦同一套房产6年内有1户以上家庭子女在片区内小学就读(针对小学);⑧法定监护人自购产权住宅单户面积低于国家《住宅设计规范》标准的;⑨其他具有柯城区学籍的小学毕业生(针对初中)。
法定监护人在柯城区持有自购产权住宅且实际居住,需在柯城区初中或小学就读的衢江区户籍学生,视当年报名及学位余额情况统筹安排入学。统筹顺序安排在法定监护人双方持有《浙江省居住证》的流动人口随迁子女之后,以自购产权住宅取得的时间先后排序录取,不服从柯城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的视作放弃在柯城区入学的机会。
为进一步深化落实《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16〕50号)文件精神,切实解决留守儿童学习、生活上的实际困难,有就读乡村寄宿制小学(鹿鸣小学七里校区)需求且符合柯城区入学报名条件的留守儿童,其法定监护人可向区教育局提出申请。
(5)初中学区共享生录取
北京十一·电子科大衢州实验学校为2022年新建成的九年一贯制学校;衢州华茂外国语学校转为公办学校,校名为衢州风华学校,在原校址办学。两所学校的招生工作都纳入柯城区公办义务教育统一管理,设置两年招生过渡期,过渡期内实施共享学区摇号招生方式。
①凡符合市实验教育集团锦溪校区报名条件的学生,均可报名北京十一·电子科大衢州实验学校和衢州风华学校,根据自己的选择明确第一志愿、第二志愿。志愿填报该学校人数超过核定招生计划数的,则通过电脑随机派位录取;未超过核定招生计划数的,则一次性全部录取,再通过统筹录取方式补齐招生计划数。
②凡符合柯城城区公办初中报名条件的学生,均可报名衢州风华学校。志愿填报该学校人数超过核定招生计划数的,则通过电脑随机派位录取。未超过核定招生计划数的,则一次性全部录取,再通过统筹录取方式补齐招生计划数。
③未被衢州风华学校和北京十一•电子科大衢州实验学校录取的,回到原片区学校类别不变。
(6)衢州市菁才中学于2022年秋季起停止招生。
(7)小学学区共享生录取
北京十一•电子科大衢州实验学校为2022年新建成九年一贯制学校,招生工作纳入柯城区公办义务教育统一管理,设置两年招生过渡期,过渡期内与市实验教育集团新湖校区、市实验教育集团悦溪校区、市实验教育集团第五实验学校共享学区,实施电脑随机派位摇号的招生方式。
①凡符合市实验教育集团新湖校区、市实验教育集团悦溪校区、市实验教育集团第五实验学校报名条件,均可报名北京十一•电子科大衢州实验学校。志愿填报该学校人数超过核定招生计划数的,则通过电脑随机派位录取;未超过核定招生计划数的,则一次性全部录取,再通过统筹录取方式补齐招生计划数。
②未被北京十一•电子科大衢州实验学校录取的,回到原片区学校类别不变。
(二)
民办学校
凡有意愿就读衢州市高铁新城外国语学校的学生,可自主填报民办初中或小学志愿。志愿填报该学校人数未超过核定招生计划数的,则一次性全部录取;超过核定招生计划数的,则通过电脑随机派位录取。
五
录取流程
(一)
“公民同招”流程
“公民同招”录取基本流程为:招生信息发布→平台报名→信息审核分类→公办民办学校“政策保障生”录取→民办学校按志愿录取→共享学区按志愿录取→首轮录取未完成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补招→首轮录取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共享学区公办学校补招→公办学校分类分批录取→录取名单公示。
(二)
“政策保障生”流程
“政策保障生”的招生程序。由监护人提出申请,所在单位、对口主管部门审核确认并按规定公示,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录取学校。民办学校的“政策保障生”录取名额从接纳学校原定的招生计划数中核减。民办学校招生结束不再安排政策保障生入学事项。
(三)
涉及民办学校录取
及相关情况处理流程
报名民办学校未被录取但符合柯城区公办学校入学报名条件的,回到公办学校录取时其排序不受影响。被民办学校录取后因故放弃民办学校入学资格申请就读公办学校的,不予支持;确有家庭临时发生重大变故造成经济困难及其他特殊原因的,由家长向录取学校提出申请,再由区教育局视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入学。如有学生家长放弃民办学校录取资格,则不安排递补录取。
(四)
“少体校”录取流程
柯城区少年儿童体育运动学校严格按下达的计划单独招生,招生方案报区教育局及区文化和旅游体育局核准后实施。预报名后经过术科测评合格的学生进入招生入学管理平台报名。
六
试行“长幼随学”服务
为支持国家优化生育政策,落实“浙有善育”要求,解决因孩子在不同学校就读带来的接送不便,本着“自愿申请、公开公平、就便安排”原则,积极推行义务教育“长幼随学”的人性化服务举措。符合柯城区公办学校入学条件的学生可实行“长幼随学”;除起始年级外,允许公办学校因“长幼随学”转学适当突破基准班额,班额最大值由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学校实际办学条件确定,不得出现“大班额”。允许在民办学校就读的学生转入公办学校“长幼随学”;民办学校原则上不得以“长幼随学”为名转入学生,如果民办学校出现学位空额时,可安排“长幼随学”转入学生,但须通过公开报名,若报名人数未超过学位空额,则全部转入;若报名人数超过学位空额,则电脑派位确定转入学生。符合申报条件的对象需向转入学校提出申请,经学校审核通过报区教育局审批。
七
特殊类别学生及其他
(一)
申请缓学
适龄儿童虽年满6周岁,但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其法定监护人应在当年招生报名时,在柯城区报名平台上填报相关信息,上传县级及以上医疗单位证明等材料。缓学期为一学年,缓学期满仍不能就学的,应当重新提出缓学申请。
(二)
特殊适龄儿童
盲童到浙江省盲人学校报名就读(联系电话:0571-63167096);聋哑儿童到衢州市特殊教育学校报名就读(联系电话:0570-3854063);轻度智障儿童向片区学校报名就读,各公办学校不得拒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儿童随班就读;中度智障儿童到柯城区润智学校报名就读(联系电话:0570-3063058);重度智障儿童由区特教指导中心上门送教服务。
(三)
其他
外地回原籍就读的对象,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完成报名且审核通过的,享有与本地生源同等权利参与录取;若错过报名时间,根据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公办学校入学。
2022年柯城区各中小学学区及咨询电话
2022年柯城区中小学招生线上报名操作手册
(一)
报名入口
1.家长通过电脑访问浙江政务服务网(www.zjzwfw.gov.cn)进行账号注册并登录后,在搜索区输入“柯城入学”,然后找到“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入学一件事联办”点击“在线办理”,在弹出的区域选择框中依次选择衢州市-柯城区,点击“确定”进入报名平台。
2.如家长使用电脑报名,因微软IE浏览器兼容性较差,建议使用谷歌、360、QQ浏览器访问。
3.家长可以通过手机端应用市场下载“浙里办”APP,完成账号注册并登录后,在搜索区输入“柯城入学”,然后找到“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入学一件事联办”点击“在线办理”,在弹出的区域选择框中依次选择衢州市-柯城区,点击确定进入报名平台。
4.家长通过手机打开浙里办APP,然后扫描二维码,进入报名。(温馨提示:必须使用浙里办APP扫码,不要使用微信、支付宝等其他APP扫码。)
(二)
信息填报
1.第一个页面为报名入口选择页,请点选“小学报名”或“初中报名”,进入“政策与声明”页面。
2. 请认真阅读政策与声明内容,点选“我已认真阅读并同意”,进入“批次选择”页面。
3. 根据新生实际情况点选相应批次,进入“信息填报”页面。
4.填报信息分五步,分别为学生基本信息、监护人信息、房产信息(可选)、证明材料上传、选择学校。请家长根据真实情况认真填报。其中标有红色“*”为必填项,否则为选填项。
5.在选择学校页面,在“片区学校”栏选择一所片区学校,如果该片区学校存在“共享学区学校”,页面会增加“共享学区学校”选择框。家长可根据实际决定是否选择共享学区学校。
如果要填报民办学校,可点开“我要报民办”按钮,开启民办选项。根据实际需求,按志愿选择民办学校。
6.在确定提交前,家长可以点击下方的“预览”按钮,对本次输入的信息进行预览检查,确定无误后,点击“确定,提交”按钮完成报名。
7.在报名截止之日前,家长可以对报名信息进行修改或删除。报名截止后,报名信息将被锁定,无法修改或删除。
8.在报名审核阶段,家长进入平台后,可以在“我的报名”页面查看本次报名的审核与录取状态。相关的审核及录取信息也将会通过短信形式发送到家长手机。
9.在学校与教育局审核阶段,如发现家长填报信息、佐证材料有误,审核人员会对该条报名记录做“退回修改”操作,家长将收到相关短信提醒,可登录报名平台,在“报名列表”页点击“修改”按钮,根据页面所列“退回原因”对报名信息与佐证材料进行修改并提交。审核人员将对修改完成后的报名信息进行二次审核。
10.经初审、复审通过并预录取的学生,家长可以进入报名平台,在“我的报名”页面,点击“预录取告知书”,查看下载告知书。
衢江区2022年中小学招生工作方案
来了!!!
具体内容详见下文
一、招生范围
2022年衢江区公办小学学区划分安排表
2022年衢江区公办初中学区划分安排表
2022年衢江区民办初中招生区域
其他小学联系方式
1.廿里镇中心小学,罗老师13676619983
2.杜泽镇中心小学,方老师13957021693
3.高家镇中心小学,蒋老师13575654068
4.高家镇安仁小学,吴老师13675718445
5.大洲镇中心小学,李老师13957005434
6.衢江区横路小学,汪老师13867035802
7.后溪镇中心小学,蓝老师13505700133
8.湖南镇中心小学,童老师13957031995
9.黄坛口乡中心小学,杜老师15857097109
10.莲花镇中心小学,刘老师13706702414
11.全旺镇中心小学,余老师15857071720
12.上方镇中心小学,梁老师13750703295
13.太真乡中心小学,胡老师15067836231
14.云溪乡中心小学,林老师13587102551
15.峡川镇中心小学,叶老师13757033571
16.周家乡中心小学,王老师13575646258
17.廿里小学岭洋校区,翁老师13957023879
二、基本原则
(一)依法保障原则
严格落实《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保障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坚持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切实履行义务教育控辍保学法定职责,特别要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的控辍保学工作。全面排查并严厉查处社会培训机构等以“国学班”“读经班”“私塾”等形式替代义务教育的非法办学行为。
(二)就近入学原则
严格执行义务教育儿童少年就近入学规定。公办义务教育学校(以下简称公办学校)严格按照就近入学要求在学区范围内招生;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以下简称民办学校)在学校审批地范围内招生,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
(三)免试入学原则
严格执行义务教育儿童少年免试入学规定,不得以面试、评测等名义挑选学生,严禁以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
(四)公民同招原则
坚持公办民办学校一视同仁、公平发展,全面实行公办民办学校同步报名、同步开展录取、同步注册学籍,公办民办学校互不享有招生特权。
三、报名条件
(一)公办小学
与第一监护人同户的年满6周岁适龄儿童(2015年9月1日——2016年8月31日出生)、未注册小学学籍,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户籍在衢江区;
2.第一监护人持有衢江区自有产权住宅;
3.持有《浙江省居住证》(报名截止日前取得)实际居住在衢江区。
衢江育才小学(以下简称育才小学):衢江区第一小学、衢江区第二小学、衢江区实验小学3校片区内的划片生(学区户籍生、学区房户生、城中村改造拆迁生)、政策保障生、自有产权住宅生、祖辈房产生和中途落户生可兼报。
(二)公办初中
与第一监护人同户的小学毕业生、未注册初中学籍,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户籍在衢江区;
2.第一监护人持有衢江区自有产权住宅;
3.持有《浙江省居住证》(报名截止日前取得)实际居住在衢江区;
4.具有衢江区小学学籍。
衢江锦绣中学:衢江区第一初中、衢江区实验中学片区内的划片生、政策保障生、自有产权住宅生、祖辈房产生、中途落户生、云溪和浮石户籍的小学毕业生、主城区3所小学(衢江区第一小学、衢江区第二小学、衢江区实验小学)读满6年的学生可兼报。
(三)民办学校(衢江杭州育才中学、衢州新世纪学校)
从符合衢江区公办学校就读条件的适龄少儿中招收。衢江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子女,可报名衢江杭州育才中学,未被录取的参加衢江区公办学校统筹录取。
四、报名时间
7月7日——10日
五、报名办法
中小学通过“浙里办”平台网上报名。符合入学条件的儿童少年或法定监护人,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 www.zjzwfw.gov.cn)或下载浙里办APP注册后报名。
提 醒:
(一)小学超龄儿童需在老师帮助下完成网上报名。
(二)所有就读对象都要求网上报名,无法进行网上报名的,可在报名日上班时间到附近学校在老师帮助下完成网上报名。
(三)只能选择一个县(市、区)报名;符合多类报名条件的,只能选择其中的一类报名,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不得变更报名类别。
(四)兼报衢江锦绣中学、育才小学的,先填报基本信息,完成后有“我要报衢江锦绣中学”、“我要报育才小学”的提醒,符合条件要兼报这两所公办学校的,需点击确认。
(五)报名民办初中的,先填报基本信息,完成后有“我要报民办”的提醒,需点击进入,完成民办初中志愿填报。
六、招生计划
(一)小学
每班不得超过45人,根据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区创建要求,原则上每班控制在40人以内,详见发布在衢江政务网的招生文件。
(二)初中
每班不得超过50人,根据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区创建要求,原则上每班控制在45人以内,详见发布在衢江政务网的招生文件。
(三)民办学校
经核定面向衢江招生的民办学校计划为:
1.衢江杭州育才中学(初中):4个班160名;
2.衢州新世纪学校(初中):4个班160名。
七、录取程序
(一)“公民同招”基本流程
招生信息发布→平台报名→信息审核分类→公办九年一贯制学校“直升生”录取→公办学校“划片生”和民办学校“协议约定生”录取→公办民办学校“政策保障生”录取→民办学校按志愿分批录取→首轮录取未完成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补招→公办学校分类分批统筹录取→录取名单公示。
(二)“政策保障生”的招生程序
符合省、市招生方案规定的保障对象,由监护人提出申请,所在单位、对口主管部门审核确认,区教育局集体讨论决定。需由市直学校接纳的“政策保障生”,统一由市教育局统筹安排;需由衢江区接纳的市级相关“政策保障生”,由市教育局与区教育局协商统筹安排。“政策保障生”需逐级申报、审核,按规定向社会公示。民办学校招生结束不再安排政策保障生入学事项。
(三)民办学校按志愿分批录取
区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面向衢江区招生的民办学校录取工作,录取按照志愿分步分批进行。第一次录取在第一志愿填报该学校的学生中进行,志愿人数超过核定招生计划数的,通过派号录取;未超过核定招生计划数的,则一次性全部录取。若第一志愿录取未完成招生计划数的,从第二志愿填报该学校未被其他民办学校录取的学生中录取,志愿人数超过计划数的,通过派号录取。派号录取实施全程录像,公证机构参加,全程接受社会监督,派号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布。
录取名单公示后,需在指定时间内在报名平台缴费确认,未缴费的视作放弃录取资格。
(四)报名民办的必须兼报公办
公民办学校兼报未被民办学校录取的,回到公办学校录取时其排序不受影响。被民办学校录取后因故放弃民办学校入学资格申请就读公办学校的,不予支持,确有特殊原因的,视学位情况列入最后一批统筹安排。未兼报公办学校又未被民办学校录取,回到公办学校就读的列入最后一批统筹。
八、录取办法
学校录取批次顺序:
民办初中(衢江杭州育才中学、衢州新世纪学校)——衢江锦绣中学(公办初中)和育才小学(公办小学)——其他公办学校。
被前面批次学校录取后就不能参加后面批次学校录取,特别注意:衢江杭州育才中学是民办的,录取批次在前,而衢江锦绣中学是公办的,符合条件的两所学校可以兼报,但被衢江杭州育才中学录取后,就不能参加衢江锦绣中学录取。同样,符合衢江区第一初中、衢江区实验中学报名条件的可兼报衢江锦绣中学,但衢江锦绣中学录取在前,如被录取,就不参加衢江区第一初中和衢江区实验中学的录取(衢江锦绣中学报名人数不足,需另统筹的学生与衢江区第一初中、衢江区实验中学同步统筹安排),请家长在填报志愿时慎重选择。
(一)衢江锦绣中学与育才小学
政策保障生录取后,审核通过的报名学生中,报名数未超剩余招生计划的,全部录取,剩余招生计划用于统筹生的录取;审核通过的报名数超过剩余招生计划的,采取电脑随机派号办法录取。具体时间与办法另行通知。
未被录取的,参加其他公办中小学录取,录取时不受影响。
(二)其他公办中小学
1.划片入学:学区房户生(学区内儿童少年户籍、法定监护人户籍、家庭自有产权住宅三者一致均在学区内的;要求报名房产小学6年、初中3年内未安排有就读对象,报名对象与已就读者属同一监护人除外)、学区户籍生(户籍出生申报即在学校学区内)、城中村改造拆迁户子女、下山出库脱贫户子女按划定学区入学。
2.随机派号(初中):在衢江区第一小学、衢江区第二小学、衢江区实验小学读满6年和云溪户籍小学毕业生,随机派号到衢江区第一初中和衢江区实验中学就读。
3.政策保障:省、市相关文件规定的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港澳同胞、台湾同胞、华侨华人子女、外籍人员的子女入学,引进高层次人才子女、招商营商企业高管子女等及其他符合条件的优待对象,按照国家、省、市有关教育优待政策落实。
4.统筹安排:
(1)自有产权住宅生:指户籍地址与报名房产地址不一学生。按衢江户籍——持有实际居住衢江的《浙江省居住证》和柯城户籍——未办居住证的批次顺序统筹安排,同一批次按取得产权证或购房合同备案时间先后排序。
(2)祖辈房产生:指房产为就读者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所有且符合划片要求,并且要求房产所有人、第一监护人、就读者三者户籍一直在同一户口本。按购房先后顺序(排序方法同自有产权住宅生)统筹录取。
(3)中途落户生:指户籍中途迁入学区且与第一监护人同户。按户籍迁入时间先后顺序统筹录取。
(4)未办理缓学手续的超龄儿童(小学),统筹安排。
(5)务工经商生:指第一监护人具有有效积分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A.实际居住在衢江区内;B.衢江区域内企业2021年4月至2022年4月缴纳社保分数不少于3分(缴满6个月且继续在缴),或有2021年12月31日前办理的营业执照,且有与执照核准的经营地点、经营范围相符的经营实体。按积分高低顺序统筹录取。
(6)其他:持有《浙江省居住证》实际居住在衢江区人员;符合条件但未在规定时间办理报名手续;仅有衢江小学学籍需就读初中的。
(三)民办学校
凡有意愿就读民办学校的学生,可最多自主填报2个民办初中学校志愿,根据自己的意愿明确第一志愿、第二志愿。录取按志愿分步分批进行,当审核通过的报名人数少于剩余招生计划数时,则全部录取;当审核通过的报名人数超过剩余招生计划数时,则通过电脑随机派号录取。派号时间与办法见近期《衢江教育》微信公众号。
九、其他事项
(一)适龄儿童由于身体等原因需要延缓入学的,由家长(第一监护人)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向户籍地中心小学申请,中心小学审核同意的,在学籍系统里上报区教育局基教科审核。
(二)适龄残疾少儿入学:盲少儿到省盲人学校报名就读(联系电话:0571-63167096);聋哑少儿到市聋哑学校报名就读(联系电话:0570-3854063);中重度智障少儿到区启智学校报名就读(联系电话:0570-2290168);轻度智障和除盲聋哑外智力正常的其他残疾儿童正常报名,由录取学校安排随班就读;生活不能自理需专人护理的残疾儿童正常报名,由录取学校负责学籍管理,教育局安排专业机构送教上门。
(三)外地回原籍就读的对象,在规定时间内报名并审核通过的,与本地生源享有同等权利;若错过报名时间或报外县(市、区)未就读而回原籍的,按错过报名时间列入最后一批统筹安排。
(四)因疫情影响,务工人员社保缴纳期限由12个月缩短为6个月,同时调整区内务工经商计分方法,区内外务工人员有效社保积分都不低于3分(缴满6个月且继续在缴);户籍迁入时间、《浙江省居住证》、产权证、教育券等取得时间延至报名截止日。
十、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规范有序招生
为确保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必须在区义务教育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规范有序开展招生工作。
(二)规范招生程序,严格招生纪律
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入学。学校要采取有效措施,确保适龄儿童按时入学,严禁不足龄儿童进入小学一年级就读。学校要严格按计划招生,不得提前招生,否则不予注册学籍。学校要尊重学生报读意愿,不得干扰学生家长志愿填报。要严格收费政策,在学生报到前不得以任何理由收取任何费用。拟录取名单须公示无异议后,经区教育局义务教育领导小组审核后,由学校按审核后的录取名单发放入学通知书。学校对外来务工人员及外来经商创业人员子女要做好接纳招收工作,确保其按时入学就读,不得以任何借口拒收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的学生。学校要严守招生纪律,如有违反,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约谈、通报批评、责令限期改正等处理。经查实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校长和其他相关人员依法依纪给予处分。
招生违规情况记入校长和教师信誉档案,与职称职级评定、评先评优相挂钩。民办学校违规招生的,将视情况予以减少下一年度招生计划、核减政府专项扶持资金、停止当年招生、吊销办学许可证等处理。
(三)坚持招生原则,反对不正之风
参与招生工作的同志,要坚持原则,遵守纪律,秉公办事。坚决反对和制止招生工作中的不正之风,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纪行为,参照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及负责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由司法部门追究其刑事责任。
(四)严格计划管理,规范办学行为
严格按规定控制班额,规范实施学生随机均衡编班,合理均衡配备师资。严禁以任何名义设立重点班、快慢班、特色班、实验班等,不得以“国际部”“国际课程班”“境外班”等名义招生编班。学校不得劝退或变相劝退已录取的学生,不得在学段的中途扩班或增加班额。严禁借转学名义变相掐尖招生,严格执行取消“择校生”“借读生”的规定,严禁挂靠学籍,切实做到“人籍一致”。
(五)加强宣传力度,实施阳光招生
建立和完善招生入学工作公示制度、社会监督制度,在招生工作开始前,通过区电视台、《今日衢江》及“衢江发布”“衢江教育”等途径向社会公布学区划分、入学资格、报名材料、报名时间、招生计划、咨询电话和投诉电话(信箱)等信息,接受学生和家长咨询,加强对学校招生工作的监督。招生结果要在第一时间在学校公示栏予以公示,确保招生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任何可通过暗箱操作入读某校的承诺,都是诈骗,提醒广大家长通过正规渠道咨询与报名,谨防各类招生诈骗。
咨询电话:0570-3838909
投诉电话:0570-3838951
区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 :0570-3838892
来源于柯城区、衢江区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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