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公积金中心发布《关于明确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补充通知》,一起来看。
衢公积金发〔2022〕10号
为贯彻落实《浙江省住房与城乡建设厅关于支持推进“浙有善育”工作的若干意见》(浙建〔2022〕7号)精神,大力发挥住房公积金住房保障作用,支持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现就我市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政策补充通知如下:
无房且租赁住房的二孩、三孩家庭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实际租房提取最高限额可上浮50%,即缴存职工及配偶按每月租房提取公积金的总额度最高不超过3000元(含)。
本通知自2022年8月1日起施行。
来源:市公积金中心
免责声明:凡注明“来源:房天下”的所有文字图片等资料,版权均属房天下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文中所涉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为建筑面积;文中出现的图片仅供参考,以售楼处实际情况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