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政策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1月31日期间,对全市的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民政登记)人员在市区团购新建商品住宅的,给予团购补贴,标准为2万元/套。
单位总人数在50人(不含)以下的,购房2套成团;单位总人数在50-100人(不含)的,购房3套成团;单位总人数在100人及以上的,购房5套成团。
参与团购活动补贴住宅须在2023年3月31日前完成《浙江省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并在2023年6月30日前提出补贴申请。
单位总人数以申报团购补贴单位在2022年10月单位参加职工社会保险(任一险种)合计总人数为准,2022年10月单位参加职工社会保险(任一险种)人员名单由市人力社保局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