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该地块的A区块地上建筑可分割销售面积小于等于50%,不动产权登记最小单元不得小于200㎡。
该地块的A区块剩余地上建筑面积须整体持有,不得分割销售,可按幢办证,土地按建筑物占地面积办理,不动产权登记最小单元须以幢为单位。
2、该地块的B区块须整体持有,不得销售,可按幢办证,土地按建筑物占地面积办理,不动产权登记最小单元须以幢为单位。
3、买受人自土地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设计和报批工作,取得施工许可证并开工建设,本项目建设周期为36个月(自土地交付之日起算)。
4、出让地块内的地下空间,受让人可向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申请办理地下空间使用权,按规定补交土地出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