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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江区这几个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

衢州房小编2023-04-25 09:07:44

4月19日,关于局部调整《衢州市中心城区DQ-1、DQ-2、DQ-3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必要性报告公示。

01衢江城区西片区

衢州市中心城区DQ-1单元为衢江城区西片区,该单元北部塔底片区规划为未来重点打造的都会文化中心,其余区块基本为已建成老城区,东迹大道两侧居住、工业用地混杂、建设风貌老旧散乱,目前正开展拆迁改造及绿化美化改造提升工程。

为进一步优化该单元城市功能布局,提升城市风貌及环境品质,满足城区未来发展需求,经研究分析,需对中心城区 DQ-1 单元控规做局部调整优化。

现将调整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DQ-1 单元,西至乌溪江、北至衢江,东至宾港北路,南至浙赣铁路

本次控规单元局部调整涉及DQ-1-02-06、DQ-1-04-01两个地块,用地面积10146平方米(约 15.22 亩),分别位于临江幼儿园北侧、宾港北路与东迹大道交叉口西南侧。

二、规划调整的必要性

(一)完善公共服务设施的需要。

教育科研设施是提高人民综合素质、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的重要公共服务设施。DQ-1-02-06 地块周边已建成衢江区第一小学和临江幼儿园,其他科研教育类公共服务设施建设较为薄弱

为整合科研教育资源,实现公共服务功能多样化、服务均等化,切实提升公共服务和治理水平,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求,亟需对区块内用地布局和功能进行优化调整,新增多元化的公共服务设施,增强片区的公共服务能力

(二)提高城市更新品质,塑造活力空间的需要。

随着衢江区东迹大道沿线片区及周边地块的拆迁改造的有效推进,需对东迹大道沿线片区进行统筹布局、有机更新,控规需适应新的发展需求。DQ-1单元范围内的商业规模小、分布零散、功能单一且配套不全

为完善购物、娱乐康体、休闲、餐饮、办公等城市功能,弥补该片区商业商务服务不足缺陷,将 DQ-1-04-01 地块调整为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

在保证城市整体建筑风貌协调、留足必要公共开放空间的前提下,适当调整用地性质,新增商业服务设施用地,有利于土地集约节约利用,为周边居民提供生活服务和就业机会,提升中心城区活力及服务能级。同时该地块位于东迹大道与宾港北路交叉口,是展示城市形象的重要节点,有利于改善东迹大道沿线风貌。

三、规划调整内容

用地性质:DQ-1-02-06地块由原R22(服务设施用地)调整为A3(教育科研用地),相关控制指标保持不变。

DQ-1-04-01地块由原G1(公园绿地),调整为B(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容积率由≤0.1 调整为≤3.5,建筑密度由≤10%调整为≤40%,建筑限高由≤12 米调整为≤45 米,绿地率由≥80%调整为≥20%。

02衢江城区中部片区

衢州市中心城区DQ-2单元为衢江城区中部片区,北部为樟潭古埠未来社区规划范围,中部为自建房集中区,南部为安置小区及学校,东迹大道两侧老旧房屋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目前正开展拆迁改造及绿化美化改造提升工程。

为进一步优化该单元城市功能结构,完善功能布局,提升城市风貌及环境品质,满足城区未来发展需求,经研究分析,需对中心城区DQ-2单元控规做局部调整优化。

现将调整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DQ-2 单元,北至衢江,东至霞飞路,西至滨港北路,南至新南路

本次控规单元局部调整涉及DQ-2-01-0六个地块,用地面积226362平方米(约339.54亩)。 

二、规划调整的必要性 

(一)东迹大道城市有机更新项目建设的需要

东迹大道是衢江区主要干道,而沿线两侧整体建设风貌老旧,居住和工业用地混杂。随着拆迁改造工程推进,需以项目建设带动沿线地块滚动开发、更新,风貌滚动翻新,逐步提能公共配套和市政配套。

2022年12月,区政府启动东迹大道沿线片区“有机更新”项目,亟需顺势而为,整体提升城市功能布局和环境品质,改善城市沿线风貌,助推建设项目落地实施。

(二)共富大搬迁的需要

共富大搬迁是衢江区重要的民生工程,也是产城融合促共富的重要抓手。该重点项目要求确保高质量推进安置点建设,对标高品质生活要求,构建完善的公服配套,提高搬迁群众的幸福感和安全感,大量搬迁项目也对原控规提出了新的要求。

通过整合DQ-2-04-24、25和DQ-2-0零散用地,形成DQ-2-04-24和DQ-2-04-19两块完整的地块,用地性质调整为二类居住用地商业设施用地,帮助搬迁群众安居,提升生活服务便利,并与周边住区形成集聚发展。

(三)完善公共服务设施、提升城市形象的需要

公共服务设施规划强调人本需求导向的供需匹配。随着单元范围内居住人口的增长以及未来搬迁群众的入驻,公共服务设施和公共活动空间逐渐呈现供不应求、分布不均衡的特征。

为修补单元内体育、商业等功能空间短板,将位于衢江杭州育才小学北侧的DQ-2-06-01地块规划用途调整为体育用地;DQ-2-03-05、06地块整合为完整的DQ-2-03-05地块,规划用途调整为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以完善周边服务设施供给,实现宏观群体资源和微观个体需求之间的精准对接。

(四)滨港北路的提升改造,优化入口形象的需要

城市入口空间是展示城市形象的重要窗口,滨港北路与江滨西路交叉口作为衢江区重要的交通门户节点,需重点把城市形象设计引入规划、建设、管理系统。为提升滨港北路入口及沿线形象,将 DQ-2-01-04 地块规划用途调整为二类居住用地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将DQ-2-03-05 地块调整为商业服务设施用地,进一步优化城市形态、空间布局、节点设计等内容,改善城市的视觉印象,增加城市特色和吸引力。

三、规划调整内容

1、用地性质

DQ-2-01-04地块由原R2(二类居住用地)调整为R2、B(二类居住用地、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

②DQ-2-03-05、06地块由原G1(公园绿地)、B1(商业设施用地)、B2(商务设施用地),调整为DQ-2-03-05地块,用地性质为 B1、B2(商业设施用地、商务设施用地)。

③DQ-2-0地块由原B1(商业设施用地)、B2(商务设施用地)、R2(二类居住用地)、G1(公园绿地)、S42(社会停车场用地),调整为DQ-2-04-19地块,用地性质为R2、B1(二类居住用地、商业设施用地)。

④DQ-2-04-24、25地块由原B1(商业设施用地)、R2(二类居住用地)、A1(行政办公用地),调整为DQ-2-04-24地块,用地性质为R2、B1(二类居住用地、商业设施用地)。

DQ-2-06-01地块由原规划用地性质为B1(商业设施用地)、B2(商务设施用地)调整为A4(体育用地)。

2、绿地率:DQ-2-02-18地块由原指标≥30%调整为≥25%。

03衢江城区东片区

衢州市中心城区 DQ-3单元位于衢江城区东片区,以衢江区政府为中心,聚集了大量公共服务设施,片区内教育、文化、商服等业态互补发展、有效联动,城市建设状况相对较好,随着衢江城区产业结构的蝶变升级、东迹大道拆迁改造工作的有序推进等给衢江的城市发展带来了新的机遇与挑战。

为进一步优化该单元城市功能布局,提升城市风貌及环境品质,满足城区未来发展需求,经研究分析,需对中心城区DQ-3单元控规做局部调整优化。

现将调整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DQ-3单元,北至衢江,西至霞飞路,东至通港路,南至浙赣铁路

本次控规单元局部调整涉及DQ-3-02-02、DQ-3-02-17、DQ-3-04-13、DQ-3-06-16四个地块,用地面积111479平方米(约167.22 亩)。

二、规划调整的必要性

(一)衢江产业升级的需要

东迹大道沿线部分区域的产业结构、开发规模、设施布局难以适应城市未来开发建设需要,片区内汽车4S店等产业结构落后且形象较差,为加快建设四省边际共同富裕示范区,落实衢江区“东部新区、空港新城”战略部署,亟需通过调整产业结构、优化空间布局等手段,构建“一带一园”复合型经济发展圈轴,通过总部经济带、科教产业园的打造,将衢州东门户打造为“创新发展新引擎、城市形象新地标、产城融合新标杆”,切实提升衢江城市能级,适应新形势下的发展需求。

DQ-3-04-13地块、DQ-3-04-17地块位于衢江总部经济带内,DQ-3-04-13地块地处百灵大桥桥头堡位置,毗邻科教产业园地块,为加快发展总部经济产业,营造更优美的城市天际线,需要对DQ-3-04-13 地块建筑高度进行调整,加强与科教产业园等总部办公建筑的衔接与融合,对DQ-3-04-17 地块用地性质、相关控制指标进行调整,打造总部办公经济,集聚人气与活力。

(二)提高土地开发价值的需要

在土地资源越来越紧张的“存量时代”,节约集约利用土地、提高土地开发价值是“存量时代”城市发展的重要课题,衢江东片区通过教育资源、商业场景的植入,带动周边片区的城市更新与发展,打造宜居宜业宜游的衢江东门户。

DQ-3-02-02地块取消居住用地改为商业、商务用地,适当下调绿地率,提供商业、商务服务的同时,激发周边地块的市场发展潜力;DQ-3-06-16地块在保证必要绿色空间的前提下,适度调整部分控制指标,提升土地使用效率,带动周边地块的土地开发价值。

(二)优化城市风貌的需要

东迹大道、百灵北路是衢江城区重要的入城干道,也是衢江城市风貌的重要展示窗口,现状干道沿线主要以自建房、汽车 4S 店等低多层建筑为主,老旧房屋集中、基础设23施落后,目前,东迹大道拆迁改造工作正有序推进。

DQ-3-04-13地块、DQ-3-04-17地块通过调整建筑高度、用地性质等内容,谋划和引进总部办公类高品质公建,响应总部经济产业,切实提升主要干道沿线城市风貌。

三、规划调整内容

1、用地性质:

DQ-3-02-17地块由原 B1(商业设施用地)、R2(二类居住用地)调整为 B1、B2(商业设施用地、商务设施用地)。

2、绿地率:DQ-3-02-02地块由原指标≥30%调整为≥20%;DQ-3-06-16 地块由原指标≥35%调整为≥30%。

3、建筑密度:DQ-3-06-16地块由原指标≤25% 调整为≤30%。

4、建筑高度:DQ-3-04-13地块由原指标≤45 米调整为≤85 米。

来源于区资源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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