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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州最新征地公告,涉及九华、万田、石梁......

衢州房小编  2021-07-21 09:34

 

衢州市人民政府征地补偿安置公告

衢市征启〔柯城2021〕18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规定,因实施柯城区万田乡2021-1号地块建设项目,拟征收万田乡下蒋村、弈园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万田乡下蒋村、弈园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2.3728公顷(具体以勘测定界成果为准)。四至范围见拟用地范围图。                                     

二、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衢州市人民政府将组织万田乡人民政府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对土地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含权属、面积等)、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权属、种类、数量等信息进行调查确认,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

三、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暂停办理户口迁入、分户、房屋交易、翻(扩)建、装潢、核发营业执照、调整农业生产结构等不正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种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种抢栽抢建的,不予补偿安置。

本公告期限为10个工作日。

特此公告。

附件:拟用地范围图

衢州征地公告,涉及九华、万田、石梁......

衢州市人民政府征地补偿安置公告

衢市征补〔柯城2021〕32号

因实施柯城区石梁镇2021-4号拟用地建设项目建设需要,拟征收石梁镇派溪头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4.1676公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有关规定,现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内容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补偿安置具体内容详见附件《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二、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求举行听证的,应当在本公告期满前到衢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柯城分局(柯城区双港街道双港路180号)提出书面申请。提出申请的成员达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半数以上(不含半数)的,衢州市人民政府将组织召开听证会,听证时间另行通知。

征地补偿登记期限至2021年8月15日。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和使用权人应当在征地补偿安置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持相关不动产权属证明资料,到石梁镇派溪头村经济合作社办理征地补偿登记或提出异议。在规定期限内不办理征地补偿登记的,以土地现状调查和公示结果为准。

四、征地范围内抢建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室外装潢和抢种抢栽的地上农作物一律不办理补偿登记。

五、本公告期限为30日。

特此公告。

附件: 1.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衢州征地公告,涉及九华、万田、石梁......

2.建设项目预审与选址意见书(或勘测定界图)

衢州征地公告,涉及九华、万田、石梁......

衢市征补〔柯城2021〕33号

因实施柯城区石梁镇2021-5号拟用地建设项目建设需要,拟征收石梁镇梅山村农村集体所有土地1.8674公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有关规定,现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内容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补偿安置具体内容详见附件《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二、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求举行听证的,应当在本公告期满前到衢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柯城分局(柯城区双港街道双港路180号)提出书面申请。提出申请的成员达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半数以上(不含半数)的,衢州市人民政府将组织召开听证会,听证时间另行通知。

征地补偿登记期限至2021年8月15日。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和使用权人应当在征地补偿安置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持相关不动产权属证明资料,到石梁镇梅山村经济合作社办理征地补偿登记或提出异议。在规定期限内不办理征地补偿登记的,以土地现状调查和公示结果为准。

四、征地范围内抢建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室外装潢和抢种抢栽的地上农作物一律不办理补偿登记。

五、本公告期限为30日。

特此公告。

附件: 1.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衢州征地公告,涉及九华、万田、石梁......

2.建设项目预审与选址意见书(或勘测定界图)

衢州征地公告,涉及九华、万田、石梁......

衢市征补〔柯城2021〕34号

因实施柯城区九华乡2021-2-A、B、C、D地块拟用地建设项目建设需要,拟征收九华乡上铺村、沐二村、沐三村、上方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1.8232公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有关规定,现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内容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补偿安置具体内容详见附件《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二、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求举行听证的,应当在本公告期满前到衢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柯城分局(柯城区双港街道双港路180号)提出书面申请。提出申请的成员达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半数以上(不含半数)的,衢州市人民政府将组织召开听证会,听证时间另行通知。

征地补偿登记期限至2021年8月16日。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和使用权人应当在征地补偿安置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持相关不动产权属证明资料,到九华乡上铺村、沐二村、沐三村、上方村经济合作社办理征地补偿登记或提出异议。在规定期限内不办理征地补偿登记的,以土地现状调查和公示结果为准。

四、征地范围内抢建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室外装潢和抢种抢栽的地上农作物

一律不办理补偿登记。

五、本公告期限为30日。

特此公告。

附件: 1.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衢州征地公告,涉及九华、万田、石梁......

2.建设项目预审与选址意见书(或勘测定界图)

衢州征地公告,涉及九华、万田、石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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