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7日,国家发改委发布了第58号令文件《失信行为纠正后的信用信息修复管理办法(试行)》。
内容简要来说,就是只要结清逾期账款,就可以申请修复征信,不需要再纠结征信的问题。

▲图源国家发改委
在此之前,只要是市民有逾期记录,即便还清欠款,不良征信也会从逾期起,保存长达5年时间。
5年之后,该逾期记录才会自动清除。
要注意的是,这个逾期记录,是从最新的逾期算起的。
也就是说,哪怕你上一个逾期记录已经过了4年11个月,第12个月又有新逾期,逾期记录又会从最新的这一个记录开始保存。
这又是一个5年。
该新政也是给了不少征信上有瑕疵的市民一个“提前改过”的机会。
而对于少量因为征信问题,迟迟不能购房的市民来说,这无疑是一大利好消息。


▲图源发改委第58号令文件
至于为何会有这样的新政,财务司也进行了解读。
失信惩戒只是手段不是目的,其目的在于促进社会信用生态良好发展,而不是永久性地“抛弃”失信主体。
因此,此前的长期性惩戒并不适宜。
而给予主动纠正失信行为的机会,通过重塑信用来“回归”社会,这对于整体的社会信用水平都有一定的提升作用。

▲图源国家发改委
当然,对于十分严重且法律、法规和党中央、国务院政策文件明确规定不可修复的失信情形,还是没法去恢复征信的。
据悉,该文件已经2023年1月11日第26次委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3年5月1日起施行。
来源发改委网站、网络综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