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登记对象
小学一至五年级、初中七八年级符合以下条件的学生:
1.外来人员随迁子女,是指户籍登记在外省(区、市)或本省外县(市、区)随父母到衢江区同住并在衢江区外学校接受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
2.衢江农村籍监护人在衢江主城区购有住宅但在户籍地学校就读的。
二、工作安排
登记时间:2023年2月3日至5日上午,上午8:30-11:30,下午1:00-4:30
统筹反馈:2月5日下午
三、登记地点
衢江区实验小学(小学)、衢江区实验中学(初中)、衢江区廿里小学(小学、初中)
四、提供资料
监护人带相关资料原件,同时提供以下材料复印件:
1.必交资料:户口本
2.选交资料
(1)监护人在衢江的住宅类不动产权证
(2)监护人实际居住衢江的《浙江省居住证》
(3)监护人衢江区域内企业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证明(原件可通过手机现场查询),或劳动合同
(4)监护人在衢江区经营的营业执照
五、统筹安排办法
本着“应招尽招、应转尽转”的原则,根据衢江区学校空余学位情况,按以下顺序统筹安排就读学校:
1.第一批:监护人在我区有住宅类不动产(不分学区),以取得产权时间排序;
2.第二批:监护人持有实际居住衢江的《浙江省居住证》,以取得居住证时间排序;
3.第三批:无居住证的其他随迁子女,以监护人缴纳企业基本养老保险或工作时间或营业执照时间排序。
六、其它事项
1.符合转入条件的,由衢江教育局按序统筹安排到有空余学位学校,家长需考虑自行解决接送问题。
2.已统筹安排的学生于2月6日上午到校报到,未按时报到者以放弃就读资格处理。
3.咨询电话:
衢州市衢江区教育局
2023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