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 >资讯中心 > 项目 > 正文

重磅!常山房产新政公布,购房给予契税、消费等补贴~

衢州房小编  2022-06-23 21:51

[摘要] 常山新政来了

常山房产新政来了!6月23日,常山县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县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事关安居补助、购房补贴。赶紧下滑,一起了解这些关键信息。

全面推进安居补助

1.给予购房契税补贴。在我县购买90平方米以下(含90平方米)新建商品住宅的个人,按照已缴纳契税80%的额度给予补助;在我县购买90平方米以上新建商品住宅的个人,按照已缴纳契税64%的额度给予补助。以上补助以实际缴纳的契税地方留存部分为上限,单套补助最高均不超过3万元

2.享受购房消费补贴。按购买新建商品住宅的面积给予不同标准的消费补贴。购买90平方米以下(含90平方米)的,补贴500元/平方米;购买90平方米以上的,补贴400元/平方米;单套补贴最高均不超过5万元

上述1、2款补贴可重复享受。

其他补助

1.吸引外来人员落户非本县户籍,在我县购买新建商品住宅的,给予2万元/套的一次性购房补贴。

2.推进县城人口集聚城区无房的本县居民户籍在建成区以外农村)购买城区新建商品住宅的,给予2万元/套的一次性购房补贴。

3.突显人口红利补助。对在我县购买新建商品住宅的,已生育二孩家庭,给予100元/平方米的补贴;已生育三孩家庭,给予200元/平方米的补贴。上述家庭需为常山县常住居民二孩、三孩家庭群体,且子女未满18周岁(截止2022年6月30日)。

上述补助1、2、3款不重复享受,只可按最高标准以套为单位享受一次。

小贴士:

安居补助和其他补助可重复享受。

购房契税补贴,补助额度计算仅包括住宅(含阁楼)实缴契税部分,不包括车库、储藏间等其他契税部分。

享受以上两条政策所购房屋面积均以网签面积为准,时间以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时间为准。从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完成《浙江省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的方可享受。其中,从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10月31日期间完成网签的,按上述标准全额享受补贴;凡在2022年1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期间完成网签的,按上述标准的80%给予补贴。

政策解答

问:本次购房补助标准是多少?

答:

面积均以网签面积为准,给予不同标准的购房补助。

阁楼认定为住宅。当阁楼单独登记为一本不动产权证时,即按一套住宅计算补助;当阁楼与楼下住宅合并登记在一本不动产权证时,该套住宅产权面积认定为楼下住宅加阁楼的合计面积。

问:本次购房补助申领条件有哪些?

答:

(一)购房对象:仅适用于自然人,不包括法人单位、社会团体等非自然人。

(二)购房区域范围:常山县范围。

(三)购房类型:新建商品住宅。

(四)购房时间:须在2022年6月23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签署《浙江省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且缴纳首付款。

(五)补助申请时限:购房人应于所购住宅具备办理个人不动产权证书条件之日起3个月内,提交购房补助申请,逾期视同自动放弃。

所购新建商品住宅为期房的,以房地产开发企业完成项目对应批次首次登记之日视为具备办理个人不动产权证书的条件。

所购新建商品住宅为现房(房地产开发企业已完成项目首次登记)的,以完成《浙江省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之日视为具备办理个人不动产权证书的条件。

问:可否分批次申请购房补助?

答:

可以将契税补助和其他补助分开申请,但最多不超过2次。购房合同网签备案后即可申请,申请截止时间为所购住宅具备办理个人不动产权证书条件之日起3个月止,逾期视同自动放弃。

问:不享受本次购房补助政策的情形有哪些?

(一)不符合购房补助申领条件的。

(二)除住宅以外的车库、储藏室、商业、写字楼等新建商品房。

(三)购买二手房的。

(四)通过非买卖的方式取得不动产权的。

(五)购买部分产权的。

(六)在2022年6月23日(不含)前完成《浙江省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情况的。

(七)存在第(六)点情况,又在2022年6月23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取消解除合同(撤销备案),重新购买同一项目新建商品住宅的。

(八)存在第(六)点情况,又在2022年6月23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增加或减少购房人姓名的。

(九)通过征迁实物安置、农民集聚等政府政策完成《浙江省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情况的。

(十)完成《浙江省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但未缴纳首付款的。

(十一)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购房人等单位或个人弄虚作假,骗取购房补助的。

(十二)通过司法拍卖竞得的。

问:非本县户籍如何认定?

答:

非本县户籍即购房(网签合同备案时间)前一年内,户籍不在我县的。具体由公安机关认定。其所购房子在我县为首套住宅。

问:城区无房的本县居民(户籍在建成区以外农村)的如何认定?

答:

“城区无房”指购房(网签合同备案时间)前一年内在我县城市规划区内无商品住宅的。

“户籍在建成区以外农村”指2022年6月23日前(不含)户籍在我县城市建成区以外的农村(包括集镇)。

问:生育二孩、三孩时间如何认定?

答:

生育二孩、三孩家庭需为常山县常住居民二孩、三孩家庭群体,且子女未满18周岁(截止2022年6月30日)。生育二孩、三孩时间在购房合同网签备案前均可。

问:若对购房补助政策仍有其他疑问,可向哪里咨询?

答:

若有其他疑问,可向以下单位进行咨询。

县房地产事务中心市场科:5667169

6.18新政落地,衢州置业窗口期到来!有经验的人已经行动了!

免责声明:凡注明“来源:房天下”的所有文字图片等资料,版权均属房天下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文中所涉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为建筑面积;文中出现的图片仅供参考,以售楼处实际情况为准。

房天下APP优惠多,速度快

买好房,就上房天下fang.com
相关知识更多>>
新闻聚合换一换
关于我们网站合作联系我们招聘信息房天下家族网站地图意见反馈手机房天下开放平台服务声明加盟房天下
Copyright © 北京搜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Beijing SouFun Science&Technology Development Co.,Ltd 版权所有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153-3010 举报邮箱:jubao@fang.com